民法典规定,房地产继承遗嘱公证后可以变更。遗嘱人(老人)公证后可以悔改遗嘱。遗嘱人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其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其他人一般不能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1、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可以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2、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1)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亲自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去公证处有困难,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口头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动产所有权证明、遗嘱受益人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是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当提供关系证明。(2)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同情况;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签名和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要求。(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规定继承遗嘱公证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吗
不是,应当写遗嘱人、执行人的姓名。
一般来说,公证遗嘱的内容包括: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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