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相关机构办理学历认证,需要携带学位证、毕业证明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其次,需要当事人上交相关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后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落户审批。审批后,当事人还需要将自己的户口从原地迁出,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相关手续。
广州黄埔区人才落户政策
(一)单位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的企业。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有效期内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视同应届毕业生)。
(三)社保缴纳条件
申请人入户本区后,在本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未满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未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未满45周岁,硕士研究生未满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五)本区住所条件
申请人应在本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所(注册地在生物岛的企业,或注册地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辖区且办公地在生物岛的企业除外)。
租房的,提供在本区范围内合法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
自有产权的,提供在本区范围内的合法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单位整体承租本区住房后分配给员工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单位证明;
单位向员工提供本区自有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
其他情形的,提供相应证明。
(六)入户本区条件
申请人系2017年5月17日以后(含当日)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
特殊情况说明:非广州生源的本市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前户口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到黄埔区企业工作并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到本区,视为“引进落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达到申请条件,可申领补贴;如属于广州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七)申请人未享受人才公寓租住优惠。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涉及学历落户、在校大学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资创业落户、投靠直系亲属落户以及安居落户六大方面。其中,本科(含)以上学历、本科(不含)以下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国高校中校生可直接落户。此外,还新增了投资创业落户和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两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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