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凭证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签订合同能否退还定金
未签订正式合同能否退还定金有三种情况:
1、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罚则不适用;
2、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故协商或者擅自变认购书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未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事故和政策调整导致一方有正当理由的,定金罚则不适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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