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房开发商的价格下调行为被认定为性质严重的违约行为,买受人有权基于此种因素主张解除购房合同。然而,如果开发商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导致购房合同的核心目的无法实现,或者是因为突发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引发了这种结果,那么买受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反之,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不符合,买受人提出退房请求则被视为其自身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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