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选择的,不过也有几种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进行公证的,即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欲再次结婚的、恋爱期间欲买房的、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而所谓的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公证法规定,即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情侣双方为了确定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申请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中婚前财产未公证如何分割
民法典中婚前财产未公证的,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此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予以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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