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一般不影响孩子参加所在省市的高考。但在上小学时,不少地方规定要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才可以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即在某某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政策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尤其要对民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加强注册审核和日常管理,采取定期核对、随机抽查、入班点名等多种方式杜绝出现学籍造假和空挂学籍行为。要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投机报考”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投机报考”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查实的“投机报考”考生,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考生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的投机报考行为,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各地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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