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相当于一种行政命令,一般是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违法人员改正其违法行为的措施。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时要从事实认定、作出主体、程序等方面审查。
行政处罚催缴通知书不执行会怎样
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被处罚人对催缴通知书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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