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一、法院一审不服如何上诉
对法院一审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申请上诉,上诉状中的内容需要写明以下信息:
1、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组织名称、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一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说明上诉是请求改判还是撤销原判决、裁定,同时还必须将理由叙述清楚;
4、如果有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需要提供,也需要在上诉状中提出。
二、一审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抚养权不服可以上诉吗
抚养权不服可以上诉,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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