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不合理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制度没有经过表决或者没有公示给劳动者的,对劳动者没有效力,公司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障企业规范有序运行。
一、公司制度不合理怎么投诉
公司制度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制度必须经过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才有效力,如果未经表决或未对劳动者公示,劳动者可以不遵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公司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公司制度制定的目的是:
1.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2.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为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创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4.大限度地降低劳资纠纷,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三、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包括:
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n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n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n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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