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飘窗:在旧版《规范》中,飘窗并不纳入建筑物的计算范围内,因此被许多开发商视为赠送给购房者的额外面积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飘窗实际上并非真正的飘窗,而是伪造的假象,以此来提高房子的销售价值。在最新版本的《规范》中,明确指出窗台与室内楼地面的高差低于0.45米且结构净高度达到2.1米或以上的凸出(飘)窗,应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例如,假设楼层的整体层高约为2.9米,净高则约为2.7米,此时飘窗需距离地面至少0.6米,否则应按照一半的面积进行计算。
2、露台:一般情况下,露台位于房屋外部,不应被纳入建筑面积的计算范畴。对于露台的归属问题,购房者在购买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如露台处于房屋的公共区域,则该区域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任何住户均不得擅自占用;反之,若露台位于与自身房屋相连接的独立空间,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开发商有权将露台的使用权赋予唯一的业主。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务必对露台的所有权予以明确确认。
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以及多层建筑的地下室通常用作停车场,而停车场的产权与住宅产权是相互独立的。
然而,对于别墅而言,地下室通常不计入总建筑面积之中,而是作为赠送空间,供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独自享用。
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传统的复式楼存在显著区别。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在较高楼层的住宅中额外搭建一个夹层,使得两层的总层高相对普通跃层式住宅略显不足。由于单户总层高超过4.5米便需要按照规定计算两层,因此此类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通常控制在4.5米以内。尽管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会导致装修成本的相应提升,但考虑到多一层便意味着多个房间的增加,许多购房者对此表示能够接受,并认为此举是最为实用且经济实惠的赠送方式。
5、入户花园:入户花园是指在入户门与客厅之间设立的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独立空间,通常在较大户型中较为常见。其面积计算方式需根据是否具有敞开面而确定。若设计图示未标明敞开面,则视为全封闭式,应计入房间面积;反之,若设计图示显示该空间留有敞开面,则通常仅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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