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立法工作计划中,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个部门共同起草。
从地方的立法实践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进地方性营商环境法规的制定工作。例如,2019年2月1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召开了座谈会,积极推动加快该条例起草工作。
据悉,该条例准备于2019年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与此同时,辽宁、吉林、河北、陕西等地在更早时间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从法治层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此外,在2019年立法计划中,几部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案条例也赫然在列,包括拟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拟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等。
《外商投资法》的相关配套法则虽未出现在本年度立法计划中,但计划也强调,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相关配套法规,抓紧办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清理工作。
3月15日获得全国人大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营造高水平的外商投资法治环境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主任委员李飞介绍说。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4月25日透露,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将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充分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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