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除以31天合不合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用人单位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的工时制度,计算方法是不合理的;
2、如果用人单位执行的是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的工时制度,那么每一个月的工资按照31天的数目除以,合法。
一、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5、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二、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年、季、月的天数进行核算,季工作日等于250天除以4季等于62.5天/季;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总的来说,工资除以31天具体是否合理和合法要看单位报批的工时制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投诉可以找劳动局,若是双方有争议就找劳动仲裁部门。
按实际出勤天数算工资合法吗?
合法,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足额支付其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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