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看中了白下区某处楼盘,售楼小姐接待了他。当王先生提出了该房附近有宁芜铁路时,售楼小姐称该铁路近期将会搬迁,并拿出该楼盘的宣传彩页大校机场,宁芜铁路搬迁已成定局的字样。于是王先生选了21幢1-302的朝南的房子,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晚上回家,王先生上网时无意间发见该楼盘业主发贴称,在南京白下高科技创新园区规划图中了解到,位于该楼盘北面的铁路将改到楼盘的南面。这下王先生傻了眼,买房时为了避开铁路的影响,特地多花了钱定购朝南的房子,但是没想到铁路从北面搬到了南面。为了弄清事实,王先生还特意查阅了规划局的网站,并且电话咨询,证实了铁路搬迁的位置。原本认为铁路会搬走才购的此房,现在反而和铁路成了亲密邻居。王先生认为售楼小姐在宣传时存在了欺诈,误导消费者,故投诉到消协要求退2万元定金。
消协调解:开发公司退王先生房屋定金2万元。
消费提示:由于开发商与消费者两者之间信息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商品房一旦售出后,消费者想要退房则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开发商在宣传时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房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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