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款与纳税关系
时间:2023-07-01 19:10:23 3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款用纳税。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用政策性的搬迁或者是处置收入购置或者改良了的固定资产,可以根据现阶段的税收的具体规定计算折旧或者是摊销,并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企业从计划搬迁的第二年开始的五年以内,所得到的搬迁的收入或者是处置收入暂时不用算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以内完成了搬迁的,企业搬迁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公司拆迁补偿款可以分红吗

补偿拆迁应该算公司营业外收入,而公司红利是指公司利润分配所以公司的拆迁款不可以分红。以下是正确的财务处理。

正确的财务处理:

1、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3号解释: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的规定,拆迁补偿费具体内容包括: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同拆(搬)迁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全文9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款与纳税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款与纳税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