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兴宁分厅提出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1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200株以上的报市政府批准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1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200株以上的报市政府批准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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