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恶劣情节的认定有哪些
时间:2023-03-11 06:20:15 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一、夫妻之间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具体来讲,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二、夫妻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夫妻遗弃行为达到恶劣程度才能构成犯罪,遗弃行为的恶劣情节是指:受害人因遗弃致重伤或者死亡;因被遗弃而被迫沿街乞讨;因遗弃而无助、被迫自杀;行为人反复教育、拒不改正的,这使得被害人的生命处于危险的境地;遗弃手段非常恶劣(如在遗弃中打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何认定父母遗弃子女罪?

具有以下情形可认定父母遗弃子女罪:

1、父母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即在遗弃中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2、父母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子女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3、因遗弃而使子女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子女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5、因父母遗弃而导致子女重伤、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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