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只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以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两种。行政合同诉讼时效是三个月,行政协议诉讼需要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的六个月内提出。
一、行政协议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止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是不适用中止中断,行政诉讼是否适用时效中断制度,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点入手,重点分析。《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对行政诉讼适用时效中断作出的排斥性规定,阐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可逆转的,不会因《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事由出现而出现诉讼时效中断问题。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两个原因,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合同诉讼时效多久
行政合同诉讼时效是如果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合同诉讼多久判决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是第一审判决,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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