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关于签字合同无效情形的列表,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这些情形下的民事法律行为均为无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该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份关于签字合同无效情形的列表。这些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 同 签 字 无 效 情 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字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签字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其中,有一种情形是合同签字无效,即无权代理人代为签字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另外,合同签字无效的情形还包括: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因此,为了确保合同的效力,双方在签字时应确保具备相应的代理权或处分权,避免因无权代理人代为签字而导致的合同签字无效情形。同时,在签署合同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避免因恶意串通或者欺诈等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签字合同无效情形包括:无权代理人代为签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为确保合同效力,双方应确保具备相应代理权或处分权,避免无效情形发生。同时,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避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