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
山东滨州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三位一体"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城区交警大队在工作中创新思路,经过近一年酝酿,各部门反复协调,终于与医院、法院达成共识:在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处理上实现三位一体,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精力和经济上的负担,在实践过程中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据介绍,以往的交通事故处理,采取的是“各自为政”方式,双方当事人在交警、法院、医院几个不相干的部门间疲于奔命,仅程序就要耗费相当精力和体力,更不用说进入实质性处理阶段。
“现在这种联合连锁反应机制,增加的是有关部门的效率与责任,减少的是当事人的程序和费用,产生的是稳定和谐的社会效益。”滨州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星军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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