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丧葬费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收入状况赔偿年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1.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收入状况赔偿年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侵害他人权益所造成的,因此,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额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药品费用;(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金:按照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的百分比计算;(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四)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药品费用之和,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因此,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额需要根据损失类型和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而计算结果需要受到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限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已经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计算标准都有一定的限额和限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同时,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额也需要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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