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民集体所有权
时间:2023-08-10 11:26:50 4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

农民集体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就是指农民集体所有权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关于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调查了解全国各地农民集体所有权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有关情况,对于明确农民集体所有权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规律,完善集体所有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村、组集体财产是如何形成的

从答卷情况看,这些选项得到了答卷者的确认,说明选项所列情况是农民集体所有权产生的主要法律事实。首先,农民集体所有权最重要的就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法律事实就是土地合作化。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则是公社化时期由生产大队将生产小队的土地以行政手段过渡或平调给大队而产生的。这是大队集体对小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剥夺,这是同民法平等原则相违背的。这种所有权的产生方式还一直延续到现在,有的地方的村委会平调村民小组的土地或者直接支配所属村民小组的土地,将其自治上级的身份介入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在今后的集体所有权立法中应明确禁止村委会平调或直接支配村民小组集体的土地等财产。除土地财产外,其他的集体公共设施如道路、水利设施、生产设施、农业机械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主要由集体积累、集体成员投资投劳兴建、国家扶持、集体企业扶持、社会捐赠、个人捐赠等途径形成。

(二)你所在村民小组范围的土地是否发生过所有权变动

村民小组范围的土地来自于合作化时期的农业合作社、公社化时期的生产小队,其间虽然在集体组织名称上有过这样的演变,但就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的同一性来讲,一直在一个集体组织的不认为发生变动;如果由一个集体变动到另一集体的,则发生了变动。有146份答卷回答没有变动,说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一些地方是十分稳定的。另有239份答卷选择有变动,这说明各地情况不同,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情况不同。那么,就有变动而言,其变动的形式如何呢

(三)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主要形式:

由表列选项的答案数可以看出,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的变动的主要形式是由村民委员会将其收归村集体所有或调整给其他村民小组所有以及国家对村民小组土地的征用。其他由村民小组自愿转让其土地所有权的情况则较少发生。因为依据宪法规定,除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外禁止以买卖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因此,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主要形式是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该选项的答案数最多为191份。这表明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处分权能是受严格限制的。除此之外,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动,主要是由于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村民自治活动中,为了解决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需要,例如建设村公共设施、创办村集体企业等,而将某个村民小组的土地调整给村集体所有,然后再在各村民小组之间平衡调整,从而发生土地所有权在各村民小组之间的变动,其答案数分别占到133份和142份。至于村民小组将土地自愿转让给其他村民小组或者外村,其答案数分别有82份和45份,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因耕种方便、道路建设、开办企业等用地需要而在邻村、组之间发生的土地对换引发的所有权变动,也并非土地所有权的自由交易。至于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将村民小组的土地转让给其他企业的情形,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土地所有权的变动。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城市郊区农村和城镇农村,目前以租赁等形式占用集体土地办企业或市场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中的这一情况尚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

(四)村集体办企业需要使用村民小组土地时采取何种方式

村集体办企业往往需要利用村民小组的土地,其利用方式可能涉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动,也可能只涉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涉及其所有权的变动。从表列5种情况的答案数看,目前村集体办企业需要利用村民小组土地时,在村民小组之间均摊调整,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变为村集体土地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但更多的还是采取由村民小组与村集体企业建立有偿使用关系,或者由村民小组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与村上联办企业的方式。这三种情况都是符合民法原则的,其答案数占绝大多数也说明了在现实生活中村集体与村民小组集体是各自独立的集体所有者,各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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