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其中(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适用第四十六的经济补偿规定。
第四十四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终止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经济补偿的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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