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下列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
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具体衡量因素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子女居住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民法典二次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
民法典二次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一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一个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支付,孩子为3个时,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50的比例;二是高收入的,但是支付不得超过每个月3000元;三是没有收入,应该保障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还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经济水平能力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支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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