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客户行使代位求偿权设置任何限制或剥夺,因为这项权益乃是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约所明确规定并赋予给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这是保险公司应尽的职责而非一种特殊服务。
然而,若遇到保险公司单方面拒绝履行代位赔偿的责任及义务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并通过录音记录证据,然后直接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