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如下:
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企业对外担保使公司在被担保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可以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在担保时必须评估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和信用等级;
2、决策层面的风险,企业对外担保,会对公司本身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企业在尝试对外担保时,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以免损害企业和股东的权益。
抵押担保物有什么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
担保物,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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