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买家支付的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