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规定的原则是作者因创作作品而自动取得著作权,我国采取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作者通过作品自愿登记等方式,形成著作权归属的权利证明。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
1、作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也存在差异,职务作品还应当体现个人意志。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法人作品是由本单位职工或者委托单位以外的人创作完成的,不必须一定是本单位的员工。对于法人作品,法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创作者不享有任何著作权利,甚至连作品署名权都不享有。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财产性权利在上述保护期内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不同于法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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