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受理决定提出异议
时间:2023-09-12 06:50:21 3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了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的申诉方式,包括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同时,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如果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他们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教 师 复 核 结 果 不 服 的 处 理 方 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教师复核结果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如果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如果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教师复核结果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如果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全文8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事档案 最新知识
针对 教师对受理决定提出异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教师对受理决定提出异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