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公司自己规定的,一般是两倍。有些是年底双薪,有些是三薪。有些是红包,不固定。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
1、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2、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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