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终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以下条件: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合同终止可以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对签订的合同终止协议有异议,或者在签订合同终止协议时,出现了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的,那么该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需要收集自己在签订终止协议时,受欺诈或者胁迫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三、合同终止后能否撤销
合同终止后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撤销权没有消灭的都能撤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具体有: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法定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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