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双方先友好协商,毕竟需要先从孩子的成长角度进行考虑;但是一般双方都希望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通过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各方进行举证,证明更有利于自身的证据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女方出于哺乳期间时,也就是孩子才几个月大的时候,一般抚养权是判给女方的,此时孩子更多的是需要母乳的喂养才能更好的生存下来;直到小孩年满10岁之前,双方自己提供的有利证据才是判断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重要依据,孩子在10岁之后,孩子的意愿和想法也将会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
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孩子年满10周岁的,孩子的意见会作为重要的依据,因为孩子已经和父母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除了不能独立的生存,但是可以辨明是非,能够判断自己有利于自己的生活的方式,孩子能够辨明父母的脾气和性格,可能某一方经济实力更甚胜一筹,但是可能没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或者是脾气很差,不能与孩子有利的沟通,所以需要综合多方因素,这个周岁的孩子已经成长到心理健全的年级,所以他的意见也很重要;
2、收入状况,父母双方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能够负担起子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开资,因为成长中的孩子是需要很多营业以及教育的,缺少了收入在现在的社会生活是非常艰难的,如果能够提供优渥的生活条件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要考量;
3、工作环境,如果收入很高,但是工作的环境要求经常加班,不能更好的陪伴孩子成长,或者是工作的性质也不是很正经的行业,那么可能会影响孩子以后的成长空间,所以这一项也是重要的参考;
4、居住的条件,这一个条件也是为了孩子的今后教育、以及成长的空间进行考虑、
5、性格修养,每个人都有不同性格,经历过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三观,而这些都是内在的不可更替的东西,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会潜移默化的被这个社会所影响,而最先影响他的就是父母,所以父母的修养是决定孩子以后修养的关键。
6、文化程度,这也是决定影响孩子以后成长的重要因素,虽然不是关键,但是也可能会成为重要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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