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公证只会使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而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有效:
第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第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第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公证案例
网友提问:现在家庭里有三个成员,父亲、哥哥和我,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哥哥,在网上有了解到有遗嘱继承公证,想问下如果父亲现在去做遗嘱公证把房子继承给哥哥,那以后父亲还能买卖这个房子不?另外还有一个如果父亲再婚,对这遗嘱继承公证有没影响?注:我母亲已去世,房契上是我父母两人的名字,如果做继承公证还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不做公证,父亲以后再婚,对方能得到这房子的部分所有权吗?
发现房产证上居然只有我爸的名字。这房子是我父母婚后才买,现在我母亲走了,这房子是不是归我父亲一个所有了?我父亲如果再婚,那房子是不是对方也拥有了一半所有权了?而我们子女一无所有?现在这情况如果要改到我哥名下,用什么方式最省钱?
律师解答:现在你家的房子有1/6是你的,也有1/6是你哥的,你们两都是继承了你母亲的份额。遗嘱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遗嘱公证只是效力更高,公证后只有再进行经公证的遗嘱才能撤销前面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你父亲可以随时再做个遗嘱,而前面的遗嘱就自行无效。同时,即使遗嘱公证了,你父亲依然可以买卖这个房子。如果他再婚(且再婚后没有立下其他遗嘱的话),对遗嘱没有影响,不管是经过公证还是没有经过公证。没有新的遗嘱,对方都不能取得部分所有权。如果做遗嘱公证,要你父亲去公证处办理,带上你母亲死亡或户口注销的证明材料。总之,如果你们想把房子给你哥,怕你父亲以后变心,就现在把房子过户给你哥,另外,也可以做个协议,过户后继续让你父亲永久居住。这样你们放心了,你父亲心里也踏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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