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按无锡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购房当事人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第二类,本市居民因申请户口迁移,按无锡市公安局要求查询并出具《住房情况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即可查询。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
第三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按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首次购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的《家庭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类查询需本人办理。注意:以上三类只可出具无房证明,如果已经拥有住房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须前来查询出具证明,其中:第1类查询结果为房屋现状及合同备案无记录的、第2类查询结果房屋现状无记录的、第3类查询结果系统中无任何房屋登记记录的,方可出具相关无房《证明》。
第四类,因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为享受银行优惠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查询并出具《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
第五类,因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我市协助查询并出具《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所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准确)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此类查询可委托代理。以上两类查询结果无房或有房都可出具证明。
收费标准:
以上第二类公安证明和第五类外地的各类证明,目前为100元/份。
以上第一类契税、第三类公积金、第四类商业贷款购房的收费,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省特物价局苏价服【2011】317号《关于明确当前房产查询证明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优惠,查询结果有房和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市购房的,出具证明按50元/份收取;本市居民购房且查询结果无房的,出具证明按20元/份收取。本通知明确的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标准,仅限在当前各地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期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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