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房子未被入住,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房屋空置并不应成为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长期不入住的,业主可以少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使房子未被入住,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房屋空置并不应成为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长期不入住的,业主可以少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核 心 内 容 】 房 子 未 入 住 仍 需 交 物 业 费 吗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的相关规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没有约定,则租赁物业的业主需要交纳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物业费,则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业主需要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没有约定,则租赁物业的业主需要交纳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物业费,则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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