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是侵犯子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一、父母偷窥孩子家庭隐私犯了哪些法律
法律上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二、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谁来管
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多是出于对子女的关心,怕子女交友不慎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一般并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信件,只有情节严重的,如多次拆开或毁弃,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父子女可以和父母进行沟通,要求父母下次不可以再拆看自己的信件。
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时,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父母作出警告、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
三、侵犯隐私权有哪些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使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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