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检察院不起诉的理由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和第二百七十三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嫌疑人,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以及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作出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才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且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第二日起的两年内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口头吗
可以。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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