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评价必须公正的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3-04-13 15:33:49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工程质量评价必须公正地规定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被评价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全面描述监理过程,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和结构安全状况,工程的重要使用功能、外观质量等方面。

二。满足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P>1,基础工程合格率

<P>2,主要工程资质

<P>3,装饰工程资质

<P>4,成套工程质量控制数据

<P>5,完整的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数据

6、完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9、检查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1、工程竣工总结

12、,工程竣工验收检查情况。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有关争议《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规”无效,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应当予以处理(一)经修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经修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承担修复费用的支付工程价款,不予支持。发包人对不合格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验收仍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验收包括竣工验收和原验收后的验收,但修复后的验收合格;不能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没有使用价值,只能铲除、改建,严重偏离合同目的而让其收付工程款,显然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本解释还适用于“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的有效合同及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争议。如果施工合同有效,但质量验收不合格,承包商就不能获得支持要求支付工程款。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第十条规定:“施工合同终止后建设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建设工程竣工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处理。”。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新时间:2023-10-21 14:50:35
查看合同终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终止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质量评价必须公正的原则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质量评价必须公正的原则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