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购常见陷阱
1、协议
一些网站的用户协议及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如“用户协议”中有“发货时合同才生效”的条款,因此,卖家尚未发货,即使“缺货”,买家也很难索赔。
2、低价
“低价”相信没有人会拒绝这个词,当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心仪商品,网购成为风靡的购物方式。但不少商家特惠商品都是滞销品,价格也是商家在背后调控。消费者在得到低价商品时,却发现商品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买到“山寨”商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3、信用
网购前查看卖家的信用是网购达人的良好习惯,但一些不良商家抓住消费者对“信用评价”的信任,短期卖出海量商品,刷信誉、刷皇冠,营造信誉好、人气旺的假象。
4、广告
一些卖家网站页面提供的文字、图片等产品说明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消费者实际购买的商品与网上样品不一致。
5、支付
一般网友都会选择第三方支付,但有些卖家会以优惠、支付系统出问题等理由鼓动消费者直接汇款,转账后却再联系不上卖家。
6、售后
卖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售后服务时却百般推诿,这也是许多网络买家遭遇的烦心事。
7、物流
未保价快件遗失只退运费,不予赔偿;快件延误、毁损、丢失责任推卸至寄件人;外包装完好必须签收商品,内置货物少件或破损不予负责。
综上所述,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认为,欺诈消费者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却谎称是正品;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
5)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志销售商品;
6)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7)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
8)利用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货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
10)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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