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具体有下列三大职能:
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发行债券等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3、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一、根据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执行董事职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负责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其他职责。
三、股东可以行使董事会职权吗
股东会一般不能行使董事会职责。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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