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后应该立即执行,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被行政拘留后属于前科吗
首先,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
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重处罚:
1、当事人年满十六周岁被行政拘留;
2、当事人五年内再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被行政拘留。
不过,虽然行政拘留后不会留下前科,但是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一些机关必要时可以查询。所以,其实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
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法律明确规定限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所以具体是被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被行政拘留等被采取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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