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可以弄劳务吗
劳动仲裁并非适用于处理所有类型的劳动争议,其仅限于涉及到劳动关系的部分,即对于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引发的纠纷,以及对劳动关系性质的确认产生的争议、因工资薪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所导致的纷争、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时出现的争议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均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然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主体资格、权利义务等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因此,劳务纠纷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可以赔偿精神损伤吗
很遗憾地告诉您,答案是否定的。
由于劳动仲裁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他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等,然而在这些法律条文中并未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因此,请求支付精神损失费用并非是劳动仲裁机构的审理范畴之内,劳动仲裁无法对该类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劳动者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或赔偿因用人单位过失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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