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聘员工时用人单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风险
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找用劳动者时就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没有告知或不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就有可能构成欺诈。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被招聘的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欺诈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会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2、未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未严格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法律文件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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