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孩子户口产生影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办理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在其中一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并且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结婚,则男女双方应共同在,一方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孩子出生时的户口登记,根据《户口管理规范》第九条规定,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第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另外,在同一设区的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上女方家可以跟男方姓吗
户口上到女方家可以跟男方姓。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即使子女的户口上到女方的户口,但子女可以跟男方姓,也可以跟女方姓,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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