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用公积金买房的条件有:一、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需要连续缴满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买房时公积金的账户是可以正常缴存的。二、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还没发生过用公积金贷款。三、买房者已经支付了房款的首付。四、申请公积金贷款卖房者需要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证明。
公积金买房的条件
1、本地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申请前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并且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年;3、首套房子自己筹金额要达到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方以下的第一套房贷只需两成;4、有稳固的工作和一定的经济来源,且有能力还贷款本息的;5、签定了住房的相关合同或者协议;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五条(贷款对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本规定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下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市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将异地缴存公积金期限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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