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违法拆迁如何维权或者先报警,如果警察赶到,房子最终被拆除,说明警察涉嫌不作为,而违反索赔的就是这种不作为。根据拆迁组织者的不同,一般有两起警察不作为的案件,索赔方式基本上有两种。如何在强拆案件中维权在强拆案件中,可以采取“民告官”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行政诉讼两种维权方式。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人民群众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执法部门或拆迁办的决定,只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据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为60日:申请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将无效。但是,群众确实不知道已经作出决定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必须提供不知道拆迁人出示群众知道的证据的证明,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
2.“《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明确规定,“群众不服的,也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与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办理。第五,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实行强制拆迁?一是没有行政裁决,就不能实行强制拆迁。
第二,除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但经法院或者区县政府依法裁定执行的除外。第三,被拆迁人未向被拆迁人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周转房提供拆迁补偿资金的,不得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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