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过程周期
从规划立项到物业交付,至少几年,十几年。根据房地产开发的四个环节,每个阶段的进度安排为:前期及审批环节,一般为10-18个月;施工环节,单体建筑一般为11-18个月;市场推广环节,商品住宅项目:引进期1秒,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建设用地预审根据《建设项目土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12月1日实施),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用于征地项目。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自受理初步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初步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农民告知被征地的目的、地点、用途、用途和用途,依法报批前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材料作为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如果征地项目通过初审,市国土资源局将下发征地通知书,向村里和村民通报预征地的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公告发布后,在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种植、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苗木将不纳入补偿范围。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组织)会同土地所有者和有关部门深入村庄、地块,对四界、权属、土地类型、土地用途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被征收土地面积和被征收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收户进行全面调查核实,逐户调查核实土地面积,认真登记房屋面积、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将调查资料、资料整理成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征地审批“一书两图”做好准备。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与村庄、村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确认征地调查结果。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有权申请听证被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被征用。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应当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申请材料,按照省市有关上报要求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将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并下发经省政府批准的《关于实施规划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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