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使用暴力方式逼迫当事人离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离婚自由并非绝对自由,是在法律规制下的自由,这些不允许随意离婚的情形请大家注意一下,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和我聊聊。
一、在外地打工女方可以离婚吗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下七个条件,否则就不能离婚。(一)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是合法登记过的夫妻,两人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二)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三)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双方必须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四)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已经确定好财务分割协议,子女赡养协议,以及其他离婚相关事宜;(五)要求离婚的两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户口是当地民政局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六)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亲自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七)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提供证件原件,且所有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的证件。
二、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变更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随意变更。
但是,万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
三、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
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
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
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被逼迫写下的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案件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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