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没有结成婚的是不是能要回赠与财产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能要求返还。这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则所附条件没有成就,所附条件不成就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受赠财产。
而且法律规定,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附义务就是结婚,双方没有结婚,赠与财产就可以撤回。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能否要求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规定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