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时间:2023-06-23 20:26:17 2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准备结婚时所做出的赠与财物等行为一般来讲都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是基于双方能够共同组建家庭,如果双方分手,未能结婚,那么条件无法成就,赠与方是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的。

一、赠与合同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权时使用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他所享受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的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拥有这个财产的所有权。

(二)赠与合同是一个单务合同,一般琴逛下赠与人只有给予的义务而不享有使用的权力,受赠人享有接受财产所有权的权力而不用执行任何义务。但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对的一定义务,但这类的义务要求对受赠人产生的负担往往小于受赠人所获得的权益。

(三)赠与合同是一个无偿合同。无偿性就是这个合同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受赠人在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同时不需要对赠与人有任何的回报行为,即这是受赠人的纯利益。

(四)赠与合同既拥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同时又拥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二、赠与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行为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无偿法律行为。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赠与行为属于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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