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1.人事档案存放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个人;
2.已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
三、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材料
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四、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事项窗口
五、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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